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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智慧城市信息资源共享分析与方法(下)

日期:2016/11/23     行业新闻 返回

5. 信息资源共享运作流程分析

现有数据资源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空间化改造是建立分布式数据共享平台的基础,其主要的工作流程包括以下内容:


图 1-3 数据库标准化改造流程图

5.1 平台选择

原有各数据库设计时基本是从单用户角度出发,主要存在于单机环境下,不支持多用户访问,无法满足网络环境下信息共享的要求。因此必须进行网络化改造,考虑到系统稳定性、安全性,数据安全性、一致性、网络通信要求以及支持一定数量的并发访问。采用 C/S 或 B/S 体系结构,根据各单位及数据库的具体情况可选用下列两种

方案之一:UNIX+ORACE 或 WINDOWS NT SERVER+SQL SERVER 或其他关系数据库。

5.2 数据标准化改造

数据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规范是使信息能够共享的必备条件,在改造过程中需要遵循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若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时,可参照国际标准进行;既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也没有相应的国际标准的,则由政府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制订内部的暂行标准,暂行标准应有利于信息共享与系统集成。

1. 数据分类与编码

数据分类和编码是利用计算机进行数据存储、分析、处理的需要。分类体系与编码系统是否符合标准直接影响到数据组织、连接、传输和共享。所有数据库都必须按所相应的信息分类标准及编码系统进行数据分类和编码改造。表明地理要素空间特征的字段要严格按照地理信息标准与规范进行分类与编码,如行政单元应采用对应的标准统一的代码。

2. 空间数据配准

地理基础是地理信息数据表示格式与规范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的空间定位框架是为各种数据信息输入、输出和匹配处理提供共同的地理坐标基础。信息资源所涉及的数据来源和类别多种多样,采用的比例尺、投影方式、数据精度等都不同,必须将其统一到同一种坐标系中,以便在同一个基础上做进一步工作。

3. 数据转换

建立统一的数据转换标准(包括矢量数据、栅格数据、统计数据等的标准格式)和其他相关的地理信息技术标准和规范是进行数据处理、分析与应用的需要。新型智慧城市信息资源建设应制订统一的数据标准格式,研制相应的转换工具软件,各数据库在对数据进行统一利用转换工具把所有数据转换成标准格式。

5.3 数据库结构改造

完成数据改造之后,应根据数据情况.调整和完善数据库结构,既使数据项能够真实地反映数据特征,也应具有小冗余度。为此,要进行字段的增加、删除或修改。

特殊数据的地理特征字段可以用作空间定位的字段)要仔细考虑,如果要以图形方式来表示空间位置、空间分布、宇间关系或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就需要建立属性数据和空间数据的关联(通过相应字段的标准代码),以便连接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进行空间定位时必须考虑涉及哪些字段;如果是统计数据.应将统计单元按照定位标准进行划分。

5.4 数据质量控制

数据质量控制的主要目的是提高数据质量,要完成数据质量报告。数据的质量情况应该体现在元数据中。为提高数据质量.使数据库有较高的应用价值,应制定一套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各单位据此对入库的数据进行质量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数据精度

数据精度包括定位精度,指在数据集合(如地图)中物体的地理位置与其真实的地位置之间的差别。属性精度,属性包括离散变量和连续变量,前者如土地利用等级,后者如温度、平均值等。连续变量的精度类似位置精度,离散变量的精度主要取决对其分类精度的估计。各单位应当通过与共享平台底图(基础地理空间数据)的配准来提高数据的定位精度.通过遵循相应的数据分类标准提高属性精度。

2. 逻辑一致性

数据元素之间要维护良好的逻辑关系,如行政境界与管理区域境界应严格一致。数据集合不仅位置精度水平要一致,逻辑关系上也应当一致。数据层与底图的叠加可以很好地看出数据之间是否具有逻辑一致性。

3. 数据完整性

数据完整性包括数据层的完整性,即研究区域可用的数据组成部分的完整性。数据层的不完整可能是数据属性包括数据集合内地理特征属性的不完整,也可能是数据未全覆盖研究区域。数据分类完整性,指如何选择分类才能准确表达数据。这主要与分类标准有关。

4. 数据时间性与更新

对许多类型的地理信息而言,时间是一个严格因素。数据是否具有实时性是用户关心的数据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需要进行更新的数据要及时更新。

5. 数据划分

数据改造及元数据编写完成后,要划分出无条件共享、限制共享、不共享的数据分类.并由此确定数据各要素和共享用户级别等。

5.5 建立数据服务器并提交相关文档

把改造完的数据转入数据库中,建立数据服务器,提交有关文档,包括数据库改造报告、数据字典、使用说明等。

6. 城市信息资源分类与共享分析

6.1 信息资源按共享特征分类

信息资源分类管理是新型智慧城市信息共享运行机制设计的基本原则,信息资源的分类、主要是由信息资源本身的政务行政管理和社会民生经济发展的作用和方式所决定的。信息资源的特征更多地表现为信息对社会治理和经济发展的特征、类型和范围。新型智慧城市信息资源分类界定标准,基于信息的政务行政管理和社会民生经济发展两大类特征来设计的。一般情况下,新型智慧城市信息资源分类可分为,政务信息资源类和社会信息资源类二大类信息资源。

6.2 政务信息资源类

政务信息资源类按共享类型分为政务服务信息类、政务管理信息类、政务涉密信息类等三种类型。

1. 政务服务信息类

第一类性质的共享信息资源系指根据国家政务公开条例,可提供给公众的公开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信息资源属于无条件共享性信息类。

2. 政务管理信息类

第二类性质的限制性信息资源系指政务部门在依法采集、依法授权管理和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所产生的信息资源属于有条件限制性信息类。

3. 政务涉密信息类

第三类性质的不公开信息资源系指政务部门在依法授权管理过程中涉及会造成 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保护公民隐私和造成个人利益损害的信息资源属于不公开涉密性信息类。

6.3 社会信息资源类

社会信息资源类按共享类型分为公益性信息类、准商品性信息类、商品性信息类三种类型。

1. 公益性信息类

第一类性质的共享信息资源系指对全社会的经济生活、人民日常生活和管理工作等具有基础作用,而其本身不具备产生利润的条件。这类信息资源可认为是公益性信息资源。公益性信息资源为全社会的公共财产。公益性的信息资源应由政府投资进行建设、更新和维护,无偿提供给全社会使用。国家与信息资源管理单位构成完全的委托代理机制。

2. 准商品性信息类

第二类性质的共享信息资源系指对社会某些行业具有积极推动作用,通过对信息的经营,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回报。目前还不能满足其自我发展的能力,这类信息资源可认为是准商品性信息资源。准商品性信息资源可由政府投资建设,信息资源管理单位采用市场运作方式,负责更新、维护和开发。国家与信息资源管理单位构成部分委托代理机制。

3. 商品性信息类

第三类性质的共享信息资源系指对社会行业、某些群体具有重要的经济作用。通过对信息自身的经营,可以获得用于自我发展的经济能力,这类信息资源可认为是商品性信息资源。商品性信息资源可采用市场的方式进行信息的建设、更新、维护和开发。政府为其提供信息共享市场的培育与管理有关的政策,信息资源管理单位自主独立经营。

6.4 信息资源共享性质分析与界定

根据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需要,按照上述信息资源分类原则,二大类信息资源又可以分为 4 个领域类,即 A 资源类、B 环境类、C 经济类和 D 社会类信息,每类可分为:数据内容、数据管理、数据共享条件、数据共享性质,根据分类标准和信息分类界定原则(注:新型智慧城市领域分类可按照 A 智慧政务类、B 城市治理类、C 社会民生类和 D 企业经济类信息进行)。

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所涉及的主要信息资源分类见下表(参考):







注:表中共享为无条件共享,有限度共享为有条件共享,涉密性信息为不共享(未列入)